报刊阅览室:
1、凡12岁以上读者(不凭证)可进室阅览;
2、请勿携带书刊、手袋、杂物进入室内;
3、室内陈列之报纸杂志可自由选阅,每次取书或报一份,阅毕放回原处,不得带出室外,私带报刊离开本室当偷书处罚;
4、本室所藏报刊均有目录,如需查阅凭本人有效证件借阅;
5、请爱护报刊资料,损坏要赔偿,偷书者处书价五十倍以上罚款;
6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严禁在室内谈话、打电话、吸烟、吃东西,衣履不整者,谢绝进入室内。
图书借阅室:
借阅规则:
1、凡15岁以上的读者(不凭证)可进室阅览;
2、请领取代书板进入书库,凡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,须将代书板插入原书位置,看完后将书插回原处,取回代书板;确定借书,将图书和代书板交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;
3、读者可凭本人身份证(或学生证)办理借书证,借书证只能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
4、请爱护图书,借书前请检查图书,如发现问题须向管理员说明,借出后图书要妥善保管,还书时如发现撕页、污损现象,按章处罚;遗失图书按书价的三至二十倍赔偿,失赔图书三次取消借书权;偷书取消借书权;
5、借期均为20天,请依期还书,过期每册每天须交滞押金0.10元;
6、书证有效期2年。书证押金必须在发证之日起4年内凭借书证来馆办理退还,过期不予办理;
7、遗失借书证,请及时来馆挂失(押金不予退还),书证有效期内补交工本费可重领新证,书证挂失前引起的失书后果自负;如寻回书证,可凭书证及有效证件来馆解除挂失;
8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禁止在室内吸烟,饭食,喧哗,追逐,打电话。
办证方法:
1、15岁以上的读者凭本人身份证(或学生证)及1寸照片一张可领取借书证一个或多个。
2、办证费用及借书册数
1号证 工本费20元 押金40元 合计40元 借书1册
2号证 工本费40元 押金80元 合计80元 借书2册
3号证 工本费60元 押金120元 合计120元 借书3册
3、本区60岁以上老人可凭身份证及1寸照片1张免费领取“优”字借书证一个。
4、本区残疾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明及1寸照片一张,通过市残联或委托亲友免费领取“优”字借书证。对有需要的残疾人,我馆免费提供送书上门服务。
少儿借阅室:
借阅规则:
1、15岁以下的读者(不凭证)可进室阅览;
2、读者可凭本人身份证(或学生证)办理借书证,借书证只能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
3、请爱护图书,借书前请检查图书,如发现问题须向管理员说明,借出后图书要妥善保管,还书时如发现撕页、污损现象,按章处罚;遗失图书按书价的三至二十倍赔偿,失赔图书三次取消借书权;偷书取消借书权;
4、借期均为15天,请依期还书,过期每册每天须交滞押金0.10元;
5、书证有效期2年。书证押金必须在发证之日起4年内凭借书证来馆办理退还,过期不予办理;
6、遗失借书证,请及时来馆挂失(押金不予退还),书证有效期内补交工本费可重领新证,书证挂失前引起的失书后果自负;如寻回书证,可凭书证及有效证件来馆解除挂失;
7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禁止在室内吸烟,饭食,喧哗,追逐,打电话。
办证方法:
1、15岁以下的读者凭本人身份证(或学生证)及1寸照片一张可领取借书证;
2、办证费用:工本费10元,押金30元,合计40元,借书1册,借书证有效期为2年。
综合阅览室:
1、本室藏有参考工具书、港台出版图书、有声图书和部分一般图书,只供十二岁以上读者凭本人证件在本室阅览,每次借书一册;
2、本室图书均有目录供读者查考,如需借阅,请抄写书码交管理员取书;
3、本室图书,只准在室内阅览,不得借出室外,如需复印图书资料,可与管理员联系;
4、读者需要参考咨询时,可与管理员协助解决;
5、图书是公共财物,请注意爱护,如有污损,要负责赔偿;如有盗窃图书者,按书价十倍一上罚款;
6、自修者请领取自修证,无证不得在本室自修,读者可凭证件及一寸相片一张、工本费5元到本室管理处办理自修证,使用期限为一个月;
7、凭本人当月自修证进室,自修时需将自修证放在桌面上备检查;
8、请爱护公物,严禁在桌面涂写,违者重罚;
9、为了保持室内雅洁,请讲究卫生,禁止在室内吸烟,谈话和吃东西;
10、以上规则请共同遵守,如有违反,经管理员劝导无效,则没收自修证,并取消本室阅览和自修权利。